刘 科区长督导历城区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国家科技发展研究会(全国)特约研究员、北京新环保促进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刘科区长督导历城区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国家科技发展研究会(全国)特约研究员、北京新环保促进会理事会理事长刘科区长督导历城区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相关负责人向文义表示,北京新环保促进会的基本情况正在不断改善中,我们希望能继续支持该项工作,让我们继续营造出更多的绿色理念,改善生活方式,加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绿色环保的成效。 刘科区长是市委书记、副区长、副区长、区长、区委常委、区委书记,同时也是北京市昌平区委书记、区委书记,是区政府、区政府和昌平区人民政府的常任理事,在北京市昌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人民政府等多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去年7月,北京新环保促进会办公室主任李强与政府负责人王小青、区政府负责人马国民、区委书记马国辉等领导参加了这次创新探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志斌,区政府副区长、区委书记、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沈少波,区区政协副主席董浩,区政府副区长、区委书记沈立凯参加活动。 2010年8月13日,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董浩出席全国第十届“文明城市”由我区协办的中国环保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在2011年全国第十届“文明城市”评选中,区政府支持北京市宣教委员会批准的北京市昌平区文明城市整体选拔工作项目——“阳光健康绿色绿色公共公益之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评选工作。 在全国第十届“文明城市”评选中,区长、区委书记、区委书记沈立凯参加了组委会评审工作。 在2011年全国第十届“文明城市”评选中,区政府支持北京市宣教委员会批准的北京市昌平区文明城市整体选拔工作项目——“阳光健康绿色公共公益之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评选工作。 在2012年全国第十届“文明城市”评选中,区政府支持北京市宣教委员会批准的北京市昌平区文明城市整体选拔工作项目——“阳光健康绿色公共公益之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评选工作。 在2013年全国第十届“文明城市”评选中,区政府支持北京市宣教委员会批准的北京市昌平区文明城市整体选拔工作项目——“阳光健康绿色公共公益之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评选工作。 在2014年全国第十届“文明城市”评选中,区政府支持北京市宣教委员会批准的北京市昌平区文明城市整体选拔工作项目——“阳光健康绿色公共公益之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评选工作。 |